热门关键字:  领导简介  宝硕  市政公司  国有股回购  企业注销
当前位置 :| 主页>政务公开>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划转流程

来源: 作者:产权管理处 时间:2009-08-04 Tag: 点击:
 
1、上市公司国有股控股股东(出资人企业)向国资委提出申请(①无偿划转所需材料:国有股权原、新持有人草签的有关协议;上市公司财务审计报告;近期前10名股东名称、持股情况;国有股权原、新持有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产权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国有控股股权发生变化的,提供对上市公司的考察报告和重组计划;其他。②股权转让所需材料:国有股权转让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出让方关于国有股权出让的董事会决议;收入收取和使用管理情况的报告;出让方营业执照复印件、产权登记证复印件;股权转让协议;上年度及近期财务审计报告;近期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及其持股比例;国有股权历次变化情况;受让方营业执照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产权登记证;受让方与上市公司、出让方债权、债务情况;重大事项有关资料;重组计划;国有股权转让法律意见书;其他);
2、国资委在15个工作日内上报市政府;
3、市政府上报省政府审批;
4、市国资委向省国资委提出初步审核申请;
5、省国资委将初步审核结果上报省政府;
6、省政府批复后省国资委向国务院国资委提出初步审核申请(向外商转让产权的,同时抄报商务部)。

最新评论共有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发表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注册
栏目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