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 用
1、党委根据工作确定空缺职位并制定增人计划;
2、公开空缺职位工作项目、工作标准、任职条件、所需知识能力;
3、经市人事局办理公开招考、军转安置等录用手续。
二、调 动
1、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做出调入、调出决定;
2、办理商调手续;
3、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移、财务办理工资及福利转移相关手续。
1、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做出调入、调出决定;
2、办理商调手续;
3、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移、财务办理工资及福利转移相关手续。
三、任 免
1、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做出科级以下人员任免决定并公示;
2、办理任免备案、工资调整;
3、财务工资福利待遇兑现。
1、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做出科级以下人员任免决定并公示;
2、办理任免备案、工资调整;
3、财务工资福利待遇兑现。
四、奖 惩
1、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发给一个月基本工资的奖金;
2、两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晋升一档职务工资;
3、连续五年考核称职以上等次在本职务对应级别内奖励晋升一级工资;
4、年度考核优秀授予嘉奖等奖励发放相应数量的奖金或奖品;
5、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在本职务对应级别内奖励晋升一级工资;
6、年度考核不称职予以降职,工资就近就低套入新任职务;
7、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按规定辞退。
1、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发给一个月基本工资的奖金;
2、两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晋升一档职务工资;
3、连续五年考核称职以上等次在本职务对应级别内奖励晋升一级工资;
4、年度考核优秀授予嘉奖等奖励发放相应数量的奖金或奖品;
5、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在本职务对应级别内奖励晋升一级工资;
6、年度考核不称职予以降职,工资就近就低套入新任职务;
7、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按规定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