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概况信息—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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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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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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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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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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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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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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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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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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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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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公开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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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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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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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发展处、统计评价与业绩考核处、产权管理处、综合改革处、企业体制处、企业分配处、企业领导人管理处、党建工作处、稳定工作处、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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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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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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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东风西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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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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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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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四年七月二十日,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市政办[2004]43号)规定,保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政府直属正县级特设机构,市政府授权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二)代表市政府向国有大中型重要骨干企业派出监事会;审核监事会向市政府提交的监督检查报告;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依照法定程序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其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四)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五)对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收益组织收缴,并按照优化国有经济布局要求编制再投入预算建议计划。
(六)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七)依法对所辖县(市、区)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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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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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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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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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彦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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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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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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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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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3088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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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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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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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3088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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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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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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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投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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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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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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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3088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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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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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国资委机构设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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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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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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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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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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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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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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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委内审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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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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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国资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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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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