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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突发公共事件

来源: 作者: 时间:2008-07-14 Tag: 点击:
七、    工作动态突发公共事件

序号
项目
内容
1
信息名称
保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不予公开理由
3
发布时间
2008.3
4
文件编号
 
5
信息内容
保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河北省信访条例》和中央、省、市有关信访工作规定,确保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结合国资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实施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国资监管系统突发性重大事件(事故)。本预案所称重大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严重影响国有企业正常运行及生产、生活秩序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
二、处置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系统联动,群防群控;以人为本,教育疏导;化解矛盾,减少危害。
三、组织领导
国资委成立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负责监管企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
      长:市政府国资委主要领导;
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国资委主管领导;
 组 长:市政府国资委其他领导成员;
      员:市政府国资委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国资委稳定工作处,主任由稳定工作处处长兼任。
主要工作:(1)负责突发事件信息的上传下达。(2)协调有关处室和相关企业的处置工作。(3)整理上报突发事件的相关材料。(4)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任务区分
1、办公室:负责应对突发事件时车辆、经费的保障。责任人办公室主任。
2、稳定工作处:负责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的总体协调,并按程序报告委领导、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协调有关处室做好处置工作。责任人稳定工作处处长。
3、企业体制处:负责对破产相关政策的解释、接待处理。责任人企业体制处处长。
4、综合改革处:负责对改制相关政策的解释、接待处理。责任人综合改革处处长。
5、产权管理处:负责对国有资产监管相关政策的解释、接待处理。责任人产权管理处处长。
6、政策法规处:负责对有关政策法规方面问题的解释、接待处理。责任人政策法规处处长。
7、规划发展处:负责对事业单位相关政策的解释、接待处理,协助企业和相关部门处置突发性安全事件。责任人规划发展处处长。
8、企业分配处:负责对企业领导人薪酬问题的解释、接待处理。责任人企业分配处处长。
9、企业领导人管理处:负责对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管理、任免方面问题的解释、接待处理。责任人企业领导人管理处处长。
10、人事教育处:负责对企业军转干部相关政策的解释、接待处理。责任人人事教育处处长。
11、纪检监察室:负责揭发检举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的解释、接待处理。责任人纪检监察处主任。
12、老干部处:负责对老干部有关政策的解释、接待处理。责任人老干部处处长。
五、处置程序 
1、值班 在委机关内实行24小时值班。正常值班由稳定处负责,节假日由委值班人员负责。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要确保联系渠道畅通,以便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尽快到位,开展工作。
2、记录 值班人员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要认真填写值班报告。主要载明接电话日期(×时×分)、来电人单位、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报告的主要内容(发生重大事件的单位、时间、地点、原因,参与人员、人数,事发地和单位采取的主要措施)。在接听电话报告的同时,要求发生事件的单位以文字形式续报。
3、报告 值班人员接到情况后,要立即向主管稳定工作的委领导报告;视情节轻重,由主管领导向委主要领导报告;对重大情况,及时向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及有关部门报告,并记录接报的部门、时间、接电话人姓名、电话等,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报告,再文字报告。
4、处置 发生突发事件后,按以下流程进行及时处置:
①接到报告后,按报告时限上报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和市稳定办,并简要说明情况和已做的应急处置工作。
②对由我委负责处置的突发事件,视事件情节轻重,按照委领导成员分工,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责任单位负责人等组成协调处置小组,及时赶赴现场处置。对由市政府指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积极配合应对。
5、结果 对职工反映的问题,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开展调查,能现场答复的,要给职工以明确答复意见;不能现场答复的,向职工明确答复期限;对超出政策界限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处理结果报委领导审定后,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6、时限要求 对一般和较大突发事件,从事发到报告市委、市政府不超过2小时,对特别重大突发事件,要在1小时内报告市委、市政府,特殊或紧急情况下,要边核实、边处置、边报告。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确保信息反馈迅速快捷,处置到位。
7、后续工作 上访职工被劝离到接待室后,由分管领导带相关处室人员听取职工情况反映,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其依法有序反映问题。一般情况下,由上访职工所在单位带回做工作。如上访职工反映问题解决的难度较大时,由稳定处出书面报告,经主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后,报市政府协调相关部门联合处置。
六、预案设置及处置程序
预案一:对发生在企业内的突发事件
处置程序:
第一步:稳定工作处或办公室接到报告后,首先责成案发单位立即启动处置预案,然后通知委主管稳定工作的领导和稳定工作处成员,告之案发单位、地址、案发事态等情况。
第二步:委主管领导及稳定工作处人员要立即到达市政府办公楼西侧,乘坐委指定应对突发事件的保障车辆赶赴案发单位,到达后迅速与企业主管稳定工作的领导交换意见,稳控事态,核实情况。
第三步:依据事件发生类别、性质、事态发展轻重等情况,由委主管稳定工作的领导确定是否报委主要领导或相关责任委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赶赴现场。
第四步:根据事件发展的程度,由委主要领导确定是否报市委、市政府办公厅。
第五步:指导、协助事发单位做好职工思想工作,劝导、疏散群访职工,引导职工推举5名代表,反映诉求,事发单位将上访职工尽快劝回。
第六步:指导、协助事发单位接待职工推举的5名代表,听取诉求,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同信访人签订《信访事项办理双向责任责任书》,尔后对职工集中反映的问题,迅速展开调查处理。
预案二:对发生在市委、市政府门前的群体访事件
处置程序:
第一步:稳定工作处或办公室接到市信访局、政府办公厅保卫处电话,得知所出资企业在市委、市政府门前发生群体性事件,委主管领导和稳定处立即赶到现场,迅速与市信访局、保卫处取得联系,了解上访职工人数、所属单位、上访诉求等情况后,委主管领导通知上访职工所在单位速派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到达现场。
第二步:由委主要领导确定是否上报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市委稳定办和市信访局。
第三步:稳定处协调企业主要负责人,稳控事态,核实情况,接待上访职工推举的5名代表,听取诉求,宣传法律法规。
第四步:对上访职工提出的诉求明确答复时间,劝导职工离开现场,企业领导将上访职工带回。
预案三:对发生进京赴省群体性事件
处置程序:
第一步:委接报后,由委稳定工作处迅速上报主管委领导,同时通知涉案单位。
第二步:委负责稳定工作的领导和有关人员及涉案单位相关人员按上级规定的时间,乘车、带车赶到指定地点。迅速与省信访局、国家信访局取得联系,了解上访单位职工人数,上访人员诉求等情况后,委主管领导和企业主要领导负责稳控事态,核实情况。
第三步:接待职工推荐的代表(5人以下),认真听取职工代表的诉求,委主管领导和企业主要领导与职工代表对诉求事项答复达成一致意见后,做好上访职工解释工作,并劝导、疏散群访人员,将上访人员尽快带回。
第四步:对职工越级上访提出的诉求,由委稳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带队,稳定处和相关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到涉案单位调查、了解、核实职工反映的问题,经委领导批准后,写出书面材料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第五步:决定受理的信访事项,同信访人签订《信访事项办理双向责任书》。不予受理的信访事项要说明理由,并告知信访人。
第六步:出具《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要当面送交信访人并进行回访,在向信访人讲清处理依据后,请信访人在《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上签署回访意见和姓名。同时,要告知信访人如对处理意见不服,何时向何机关提出复查、复核请求。
预案四:对发生的邪教组织群体性事件
当企业发生邪教组织群体性事件时,委接报后,稳定工作处立即上报市委、市政府、市委防范办,必要时直接报公安部门。同时委负责稳定工作的领导和稳定处人员立即出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稳控工作。
预案五:对突发性安全事故的处置
突发性安全事故主要是指生产事故、火灾事故、重特大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疫情、危险化学品泄漏等各种企业群体性伤亡事件。
发生突发性安全事故应按以下步骤处置:
第一步:接报:当接到企业发生突发性安全事故报告时,由委主管安全的领导和规划发展处立即到达现场,了解事件发生时间、地点、性质、危险程度、职工伤亡等情况,迅速报告委主要领导。
第二步:积极协助相关部门紧急疏散和现场急救。根据现场事件发生情况,协助相关部门设立现场警戒区,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将职工撤离到安全区域,控制事态发展,抢救受伤职工;施救时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法、措施进行,实施救死扶伤,坚持“先救人后救物,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
第三步:事件善后工作和调查处理。事件发生后,由委主管安全的领导带队,指导、协助企业做好善后工作,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对事件进行全面的调查处理。
七、责任追究
1、成员处室和有关人员不按本《预案》规定接待处置职工上访,或推诿、拖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信访条例》及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发生上访的单位接到通知后,不按规定时间到达的,由稳定处查清原因,报委领导和上级给予相应处理。
3、对无理上访、带头组织闹事、故意挑起事端的,要报告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八、保障措施
1、车辆保障。在处置突发事件时所需车辆,由办公室集中调配,做到定人、定车,司机姓名×××,车号×××,做到随用随到。
2、经费保障。处置突发事件要设立专项经费5000元,存在稳定处或委财务室,做到专款专用。
3、通讯保障。处置突发事件时,配备对讲机(人手一台),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成员要做到通讯畅通,随时保持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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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描述
保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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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12
公开范围
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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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程序
经委内审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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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市政府国资委稳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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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索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