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保定市政府国资委委员会
关于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2009年3月2日)
为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扎实推进我委各项工作的开展,按照市委安排部署,国资委党委决定,在国资系统各级干部中深入组织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使干部队伍作风明显改进。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围绕“深入实际,破解难题,优化发展环境,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主题,着力强化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实干意识、廉政意识,着力改进作风、提高能力、解决问题、健全机制,着力打造“改革创新、真才实学、求真务实、公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目标要求
根据市委关于“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统一部署,在具体组织实施过程中,要着重把握好以下六个方面的要求:
1、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坚定性有新增强。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一切工作围绕服务发展、促进发展来展开,坚决破除各种影响和干扰。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和水平,自觉推动全委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2、强化“六分之一”理念、迎难奋进的信心和决心有新加强。切实增强忧患意识,抢抓机遇,变被动为主动,变不利为有利。各项工作都要找差距、定坐标,争位次、争先进,在保增长、保民生、保安全中有新作为。
3、推进改革创新、破解发展难题的能力有新提高。从本部门实际出发,认真研究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大改革力度,用好发展机遇,突破发展瓶颈,拓展发展空间。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多办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的实事,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共同维护安定和谐的良好局面。
4、服务创新创业、促进科学发展的环境有新优化。进一步理顺机关内设机构职责分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范权力行使,提高行政效能,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公平守信的市场环境、干事创业的人文环境。
5、拒绝理由、雷厉风行、狠抓落实的作风有新改进。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干事创业,自觉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一系列工作部署,切实提高变思路为行动、变行动为效果的执行力,真正做到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卓有成效地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6、应对风险挑战、推进科学发展的实践有新业绩。始终保持蓬勃向上、开拓进取的朝气和艰苦奋斗、敢做善成的勇气,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全市国企改革发展暨国资监管工作实现新突破。
三、主要举措
“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载体和有机组成部分,要通过抓好“八项活动”,建立完善“七项制度”,推动“干部作风建设年”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八项活动是:
1、围绕创新示范、抓点带面,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每名领导干部至少确定一个企业或重点项目作为联系点,定期走访,了解情况,帮助制定科学发展规划,解决发展中的难点问题,培育创新创业的先进典型,努力把联系点建成改革创新的试验点、科学发展的实践点、社会和谐的示范点。
2、围绕体察民情、寻策问计,开展“调研周”活动。委领导班子成员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安排一周时间,到基层企业进行蹲点调研。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实际确定调研课题,了解基层和群众的期盼,研究提出服务基层群众、推进科学发展的办法举措。调研要坚持轻车简从,防止形式主义。及时交流调研情况,促进调研成果运用。蹲点期间,要亲自撰写蹲点手记、调研报告。
3、围绕集中民智、科学决策,开展“恳谈日”活动。对拟出台的推进科学发展重要规划和改革举措,特别是涉及民生、民富、民安方面的政策措施,组织进行民主恳谈,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民主恳谈要注意参加对象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努力提高公开性和透明度。
4、围绕破解难题、推动落实,开展集中攻坚活动。要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挑战,抓住调整结构、节能减排、企业改革发展等难点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党建工作中的重点问题,开展集中攻坚活动。实行破解难题责任制,领导干部分工负责,合力攻坚。
5、围绕服务发展、改善民生,开展“下基层、送服务”活动。为关系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事项设立“绿色通道”,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专人负责、跟踪服务。需要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的,指定专人做好协调配合工作。不定期开展“下基层、送服务”活动,根据企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创新创业的需要,开展政策、信息、项目、资金、人才等方面的服务,力求让更多的职工群众受益。
6、深化拓展亲民爱民活动。拓展帮扶主体、帮扶对象、活动方式、活动内容,副科级以上干部全部参与对贫困群众的帮扶。
7、深化“优化发展环境、激活市场主体”活动。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审批环节,加强行政大厅服务窗口建设,加快电子政务建设,使项目审批“不见面”。
8、提升群众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水平。继续做好群众工作站工作,拓展工作内容,推进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当好为民服务员,在服务群众上有新改进;当好信访代理员,在帮助化解矛盾纠纷上有新成效;当好民情信息员,在把握社情民意上有新渠道;当好党建协助员,促进基层组织建设有新加强;当好调查研究员,促进本单位工作有新成绩。
七项制度是:
1、公开承诺制。委领导班子要认真谋划当年在发展上要破解的难题、在民生上要办的实事,确定承诺事项,明确责任人、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并公开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2、岗位责任制。对处室和每个岗位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进行梳理完善,按照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逐岗逐人明确职责,对每项工作明确标准和完成时限,形成岗位工作标准,并进行公示。岗位责任制履行情况纳入效能考评内容。
3、首办责任制。机关各处室对前来咨询和办理的事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要在第一时间受理,全力、高效地办好,并及时向当事人反馈;不属于职责范围的,要积极主动地帮助联系、搞好衔接,为当事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对于违反首办责任制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任追究。
4、限时办结制。对市政府工作报告责任事项和我委确定的工作要点进行分解立项,明确完成时限。各责任处室每季度汇报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
5、考核评议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大力推进干部竞争上岗和轮岗交流。结合年度考核,对各级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作风情况进行评议定档。评议要坚持上下结合、内外结合,广泛听取各方面尤其是服务对象的意见,评议结果作为考核和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干部轮岗交流,推行科级干部竞争上岗,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6、奖励激励制。制定符合实际、体现公平原则的奖励办法,对科学发展意识强、作风扎实、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依照《公务员法》给予大力表彰,特别优秀的,破格提拔重用。
7、追究问责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承诺事项没有按时完成的,对分管工作发生严重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的,因工作作风原因导致群体性事件或重大事故的,机关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四、实施步骤
按照围绕重点、注重结合,形成特色、讲求实效的思路,“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分四个阶段实施,从2月中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
(一)强力启动、形成声势阶段(2月中旬—3月底)
基本要求是:谋划到位,安排紧凑、迅速行动,形成声势,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增强参加活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着力抓好五个环节:
1、召开动员大会。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并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处室,明确活动标准,明确完成时限。广泛动员,把各级干部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委党委的决策和部署上来,调动参与积极性。(办公室负责)
2、组织集中学习。通过上党课、听报告、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省、市关于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意见、张云川同志在全省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宋太平同志在九届七次全会上的报告、在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上集中精力抓落实的讲话、在“对接京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等。通过学习,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推进科学发展、弘扬优良作风的自觉性,达到以学习促活动、促工作的目的。(机关党委负责)
3、开展领导干部调研和联系点活动。领导班子成员要确定一个企业或一个重点项目作为联系点,利用一周时间进行蹲点调研,通过走访座谈、下访接访、作形势报告等活动加强与基层沟通,并亲自撰写蹲点手记、调研报告。加强帮扶指导,解决实际困难。(人事处、党建处负责)
4、进行年初公开承诺。围绕国企改革发展要破解的难题、推进国资监管方面的有力举措、要完成的重大项目建设等,确定承诺事项,明确责任人、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办公室负责)
5、开设宣传窗口。利用国资工作简报、国资网、宣传栏等载体,做好动员宣传工作,为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办公室、机关党委负责)
(二)全面展开,整体推进阶段(4月初—7月底)
本阶段基本要求是:着力转变干部作风、提高服务水平,使职工群众看到初步成效。主要抓好五项工作:
1、开展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围绕改进作风、增强党性修养,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深刻剖析三鹿奶粉事件等安全稳定事故背后的干部作风问题,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深刻查找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努力方向。(纪检监察室负责)
2、集中查找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作风状况进行一次集中评议,查找是否存在影响作风建设的突出问题,明确推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着力点。对征求到的意见,要进行认真梳理,排查出单位、个人在作风方面存在的重要问题,尤其是要找出影响国有经济发展和国企改革的突出问题。(人事处负责)
3、掀起“下基层、送服务”活动热潮,组织开展“下基层、送服务”活动,继续做好帮扶贫困村工作和文明生态村建设工作,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并抓好落实。(办公室负责)
4、深化拓展亲民爱民活动。拓展帮扶主体,副科级以上干部都要参加帮扶活动;拓展帮扶对象,在原来帮扶困难群众和困难学生基础上,帮扶更多贫困家庭;拓展帮扶内容,由原来帮助群众解决生活困难问题,拓展到帮助群众解决民生问题。(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负责)
5、不断创新举措,深化“优化发展环境、激活市场主体”活动。开展问计问策活动,深入企业征求意见、建议,重点对国有企业如何发展、国企改革如何推进、国资监管如何加强等方面征询意见,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流程、改进服务,优化环境。(纪检监察室负责)
6、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升群众工作站水平和层次。进一步拓展群众工作站工作内容,推进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力求在服务群众、促发展、促和谐、促基层党建、促作风转变等方面取得更大成效。(人事处负责)
7、明确“恳谈日”,开展民主恳谈日活动。领导班子要坚持每月第一个工作日作为“恳谈日”,围绕推进国企改革、加强国资监管、促进和谐发展,特别是涉及民生、民富、民安方面的政策措施,组织基层企业党员群众代表以及社会各方面人士,进行民主恳谈,广泛征求意见。恳谈活动事前要有预告,事后要将采纳群众意见情况进行反馈。(党建处、人事处负责)
(三)集中攻坚、破解难题阶段(8月初—10月底)
本阶段基本要求是:坚持上下联动、左右沟通,集中力量破解一批制约国企改革发展的难点问题、广大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党的建设中的重点问题,以攻坚克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重点做好以下三项活动:
1、破解难题集中活动。抓住市县属中小企业改革难题,进行集中攻坚,实行破解难题责任,领导干部分工负责制,确保见到实效。(办公室负责)
2、进村入企帮扶活动。结合“优化发展环境、激活市场主体”活动中“一对一帮扶企业”安排,帮助分包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办公室、人事处负责)
3、明察暗访活动。采取定期检查、突击检查等形式,对机关干部作风状况进行不间断的检查抽查,对违反工作纪律、不作为、乱作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纪律处分。(办公室、人事处、纪检监察室负责)
(四)群众评议、深化拓展阶段(11月初—12月底)
基本要求是:着眼长远、立足建设,努力形成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从严考核,群众评议,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重点抓好三项工作:
1、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工作制度。将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举措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重点建立完善公开承诺制、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考核评议制和追究问责制,形成务实、管用、长效的作风建设机制。(办公室、人事处负责)
2、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各级干部和各处室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作风状况进行民主评议、综合打分,处于末位的给予“黄牌警示”;连续两年受到“黄牌警示”的待岗培训;情节严重的予以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人事处、监察室负责)
3、对活动进行总结。认真回顾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明确进一步改进作风的措施。召开“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总结推进会议,全面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对成绩突出的处室和个人进行表彰。(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负责)
五、组织领导
(一)完善机构。为保证活动扎实有效进行,委党委决定成立“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整个活动的安排部署和组织领导,由委党委书记、主任张彦儒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主任王东江任副组长,委领导申俊岭、高宝忠、周广义、黄耀亮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督查指导等日常工作,高宝忠兼任主任,委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企业党建处、纪检监察室等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把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办公室负责)
(二)精心组织
结合机关工作实际,精心谋划活动方案,精心设计活动载体,精心组织活动开展,严格按照市委确定的程序标准和方法步骤开展活动,不断将“干部作风建设年”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引向深入。机关全体同志要充分认识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活动中来;委领导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发挥好模范带头和表率作用。(办公室、人事处负责)
(三)营造氛围
结合各个阶段活动的开展情况,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集中力量对活动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报道,在各阶段逐步推进的过程中不断掀起宣传高潮,形成强大声势、营造浓厚氛围。(办公室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