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规范行政权力,提高行政效能,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国资委党委认真开展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重点建立“三个机制”,抓好“四项工作”。
建立“三个机制”:建立行政权力廉政风险评估防范机制、建立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机制、建立行政权力运行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
抓好“四项工作”: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消减和管理工作,实行“关停并转放”。“关”,取消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审批事项;“停”,对继续实施的消减审批项目和“自备科目”叫停;“并”,对审批项目实行并联审批;“转”,转变服务方式,变“被动审批”为“主动服务”;“放”,向市场下放权力。
开展行政权力廉政风险评估管理工作。查找廉政风险点,各处室要把所行使的全部行政权力,纳入廉政风险点查找范围,找出每一项行政权力在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腐败的风险点;确定廉政风险等级;提出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廉政风险管理。
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行政职能转变和预防腐败的要求,对每一项行政权力的运行流程进行重新审示和调整、不断优化和完善,形成不同权力之间、权力运行不同环节之间的有效制衡和相互协调机制,使其步骤更加清晰,程序更加简约,监督更加方便;强化行政权力运行动态公开,把动态公开作为公开透明运行的基本要求,贯穿于决策、执行和结果各个环节;推行重大事项决策和重要权力行使“会审会”制度、“处(科)务会议纪要制度”;推行重要行政权力运行记录制度,如实记载权力在各个环节的运行情况,为考核和责任追究提供依据;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加强行政权力运行情况评议考核工作。紧密结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评议和机关效能建设,对行政权力运行情况进行评议考核。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努力营造良好政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