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资委制定出台了《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安排意见》按照保增长、保增值、调结构、推改革、强监管的总体要求,把惩防体系植于国企改革、国资监管和企业经营管理之中,以干部队伍作风转变带动惩防体系建设任务的落实,全面开创我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促进国企改革发展,实现全市“又好又快发展,强市兴县富民”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安排意见》提出,要在十个方面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强化监督检查,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二是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为重点,强化机制制度,不断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三是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继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四是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五是加强监督管理,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六是深化信访举报工作;七是加强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八是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九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十是坚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安排意见》提出,要在十个方面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强化监督检查,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二是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为重点,强化机制制度,不断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三是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继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四是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五是加强监督管理,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六是深化信访举报工作;七是加强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八是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九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十是坚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