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国企改革和国资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出台《保定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草案)》和《保定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重大经营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的工作职责、资产损失认定、追究范围、责任划分和责任处罚,以及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责任追究内容、追究方式及追究程序等。
两个暂行办法的出台,对于依法履行政府、部门管理职责,加强国有资产保护,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善国有企业资产管理责任制度,规范资产损失责任追究行为,维护所有者权益,增强企业负责人重大经营决策的责任意识,促进企业决策管理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具有重要意义。
两个暂行办法的出台,对于依法履行政府、部门管理职责,加强国有资产保护,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善国有企业资产管理责任制度,规范资产损失责任追究行为,维护所有者权益,增强企业负责人重大经营决策的责任意识,促进企业决策管理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