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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建立所出资企业劳动用工备案制度

来源: 作者:企业分配处 时间:2009-01-15 Tag: 点击:
 
为全面掌握监管企业劳动用工情况,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国资委对所出资企业劳动用工情况实施了备案制度。用人单位按规定向国资委申报劳动用工情况,国资委对其主体资格、劳动用工情况进行核实并予以备案。用工备案的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及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用工备案实行《劳动用工备案手册》制度,是用人单位办理劳动保障事务、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或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重要依据。
本次备案以2007年底数据为准,备案企业包括天鹅化纤集团公司、保定运输集团公司、保定商业银行股份公司、保定商达集团公司、百世开利集团公司5户企业,职工总数 19986人,全年工资总额为20566万元,其中农民工536人。
随着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劳动用工备案管理将成为国资委企业分配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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