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在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国企改革发展暨国资监管工作会议上,石家庄、邯郸、沧州市政府作了典型发言,各自介绍了国企改革的重点做法和主要经验。现摘要刊发如下,以资借鉴。
石家庄:改革不搞“一刀切”
在推进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不追求简单地一改了之,为完成任务而改制,而是把改革作为企业新生的机会、发展的机遇。通过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使企业提升水平,扩大规模,做大做强。
去年11月,省重点领域改革座谈会议指出:“国企改革要坚持分类指导、因企制宜。退出是促进发展,重组也是发展,壮大也是发展,要根据企业的实际实施不同的改革措施,宜股则股、宜控则控、宜退则退、宜破则破。”按照这次会议精神,对今明两年拟改制的72家企业进行了深入细致调研。根据产业前景、企业规模、产品档次、装备水平、经营状况、资产构成、职工诉求等因素,在尊重企业意愿的基础上,对每个企业的改制方式进行了科学论证。总的原则是,以国有资本战略性退出、优化企业组织结构和产权结构为重点,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深化企业公司制股份改革,加快劣势企业退出步伐。对资产优良的一些大型国有企业,采取引进战略投资者,增资扩股,实行增量改革。对一般的国有企业,采取股权转让,国有资本退出的方式。而对那些亏损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则一律关门破产。
邯郸:资金筹措有实招
邯郸市按照“先安置职工,后处置资产”的改革思路,在筹集国企改革资金方面采取了四项措施:
一、在市财政预算中安排配套资金,支持国企改革。2007年,市财政预算安排国企改革专项资金2.1亿元。
二、申请国家开行贷款。专门成立了资金筹措组,精心设计、认真测算,制定贷款可行性方案,先后十几次赴省进京,千方百计争取开发银行支持,成功申请到开发银行贷款11.8亿元。
三、通过国有股权转让收益充实国企改革专项资金。
四、是积极争取下岗失业“并轨”资金。
沧州:政府举债搞攻坚
沧州市国企改革任务包括95户企业,涉及职工3.9万人,经测算,改革成本约需5亿多元。市委、市政府经过充分认证,做出了政府举债支付改革成本的决策,由市财政担保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5.9亿元,破解了多年来困扰和制约国企改革顺利进行的资金难题。
在具体操作中,重点采取了九项措施:
一是明确工作思路。通过改革实现企业产权制度和职工身份“双置换”。对破产企业无论资产多少,一律“全体起立”,“先走人,后关门”,即由政府先期垫付资金,解决职工安置问题后再进行资产、土地的处置等后续工作。
二是制定操作政策。出台了《国有企业改制操作程序》、《公开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系列文件,并印发了《政策解释27条》,确保了改革的规范运行。
三是严格工作程序。严格履行企业改革方案审批程序;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做好企业的破产重组及后治理工作,规范股权设置和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企业转换机制,加快发展。
四是突出工作重点。即企业整体改制(资产重组)、政策性破产、依法破产、打捆回购金融债权。
五是多种改革方式并举。坚持以活为先,因企制宜,对资产质量、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积极寻求与国内大公司、大集团和优势民营企业的战略合作,实现以“引”促改;对人员多、包袱重,债务链难以解开的大中型企业,充分利用国家政策性破产的优惠政策,实现以“破”促改;对产品有市场、发展有潜力的资产质量较好的企业,在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按照“两个置换”要求实施整体改制,实现以“股”促改;对长期停产、资不抵债、救活无望的“三无两有”(无资产、无技术、无产品,有人员、有债务)企业,了断职工身份,彻底退出市场,实现以“关”促改;对主业较好,辅业或办社会机构负担沉重的企业,积极做好“两分”工作,促进企业集中精力做大做强主体,实施以“分”促改。
六是明确工作步骤。把整个改制过程分为夯实基础、调整职工劳动关系、资产处置(重组)三个阶段。同时提出在第一阶段实行三个集中(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四个一切”(一切围绕改革干、一切围绕改革转、一切服从改革大局、一切为改革让路);在第二阶段坚持“三个统一”(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时点);在第三阶段做到“五不一快”(不前功尽弃、不半途而废、不拖泥带水、不做夹生饭、不虎头蛇尾、加快工作进度)。
七是把握关键环节。把握好改革立项、清产核资、财务审计、产权界定、资产评估、集中联审、职代会审议、费用稽核、职工安置、进场交易等12个关键环节。确保产权改革、劳动关系调整、资产处置、企业重组“四个到位”。
八是严格资金管理。在财政部门设立专户存储,确保专款专用;根据使用计划,由国资部门牵头六个部门会签后报市政府审批,各项支出由市政府常务会研究确定;按照财经纪律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九是维护职工利益。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放在第一位。企业改革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全部交由职工讨论,经职代会表决。职工安置费用,集中稽核,张榜公示,及时兑付。坚持公平、公开原则,对企业职工一视同仁,做到“二不三统一”(不乱开口子,不提高标准;政策统一、标准统一、时点统一)。在职工安置费用的审核发放上,就简不就繁、就高不就低,用足政策,搞好前后衔接。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