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蠡县顺利完成国企改制任务

来源: 作者:规划发展处 时间:2009-11-23 Tag: 点击:
      蠡县列入我市2009年市县属国企改制目标任务的国有企业共29家,任务量之大属全市之最。该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2009年关于国企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政策,科学安排,周密部署,齐心协力,攻坚克难,重点突破,整体推进,10月底顺利完成了全县国企改制目标任务。
      一、基本情况
      该县改制的29家国企中,粮食系统26家、农业系统2家、商务系统1家,总资产5393.3万元,总负债6072.5万元,在册职工756人,退休职工274人。改制工作面临“三多一少”(职工人数多、企业欠帐多、遗留问题多,改制资金少)的问题,情况复杂,难度很大。
      二、取得的成效
      一是粮食局所属的26家企业中,14家粮油经营站依法实施了破产、11家企业实施了长期租赁、蠡县宾馆实施了承包;二是对农业局所属的国营蠡县农场和魏家佐农场依法完成了公司改革;三是对商务局所属的百尺大布站予以撤销。
      三、主要做法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领导,该县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等县领导任副组长,粮食、商务、农业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年”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年”工作的实施意见》(蠡字[2009]16号),明确了国企改制的任务目标、时间安排、职责分工,有效保证了改制工作顺利推进。
      (二)紧紧抓住“两个解除”,牢牢把握“三个有利于”。该县国有企业规模小,倒闭企业多,在改制过程中紧紧抓住“两个解除”(解除国家对企业的无限责任、解除企业对职工的无限责任)的目标,按政策安置职工,解除职工与企业旧的劳动关系;按照“三个有利于”原则,即只要是有利于企业职工利益、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企业改革到位的办法和形式,都可大胆地试,大胆地用。
      (三)因企制宜,分类实施。根据实际情况,能破产的破产,存在证照资料不全、产权不明晰、与乡或村有纠纷等问题,不能依法破产的就采取长期租赁、承包等形式实现资产变现,安置职工,无资产的企业财政出资安置职工,予以撤销。
      (四)严格程序,公开透明。职工安置方案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企业资产变现严格按程序进行评估、出让。改制中每项政策的执行、每项措施的落实都做到规范运作,有章可循,做到 “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争取职工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五)系统统筹,财政支持。鉴于企业资产情况不均衡,县政府规定各改制单位可采取系统统筹的方法进行改制,各系统总体资金不足,由县财政兜底保障。县财政垫付了部分到退休年龄职工的养老保险金,支付了无资产企业职工安置费。
      (六)协调联动,合力克难。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县法院、国土局、劳人局、财政局等部门结合部门职能,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全力支持国企改制工作。
      (七)强化宣传,把思想工作放在首位,确保社会稳定。利用开辟电视专栏、张贴宣传标语、发放明白纸、召开职工代表会议和职工会议等形式,宣传政府关于企业改制的目的、意义和政策。由于工作扎实到位,改制期间未发生集体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