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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2009年市县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方案》出台

来源: 作者:企业体制处 时间:2009-04-01 Tag: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2009年市政府《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全面完成市县属中小企业改制,加快亏困企业改制步伐”工作目标,加快推进我市国有企业改革步伐,按照国有企业改制有关文件精神,最近,市政府出台了《保定市2009年市县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方案》。
指导思想。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全面推进”的基本思路,以明晰产权制度为核心,实现资源优化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和谐改革,阳光操作,优化结构,转化机制,加快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防范国有资产流失,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发展的活力和竞争力,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总体目标。采取多种形式,依法依规操作,全面稳妥地推进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全力推进截止2008年底尚未进行改制或仍需完善的市、县(市、区)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进程,促进优势企业发展壮大,加快亏困企业改制步伐,年内全面完成市、县(市、区)属中小企业改制任务。
改制形式。可选择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因企制宜,一企一策或一企多策,推进工作。
(一)国有独资企业改为国有独资公司;
(二)积极引进国内国际先进企业和战略合作者参与企业改组改造,构建多元持股的企业产权体制;
(三)进一步健全规范有效的董事会,完善外部董事制度,实现决策层与执行层、决策权与执行权分开,建立“职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机制;
(四)推进企业内部劳动用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出资人依法调控、社会有效监督的收入分配体系;
(五)对产业分散的企业可采取分立、承包、租赁、托管等形式;
(六)对产业相关度紧密或产业趋同的多个企业,可实施合并或收购,进行资源重整;
(七)对于子企业分散、管理级次过多的企业,要加强内部控制,积极采取撤并、压缩的方式,实现企业集约化管理;
(八)对于具有一定生产环境和条件、仍有部分活力的竞争性企业,鼓励民营企业实施整体接收,发展民营经济,保持长效税源,尽可能多地安置下岗失业职工实现再就业;
(九)对于长期停产、扭亏无望、资不抵债且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依法依规实施破产,彻底关闭。
责任分工。全市的市县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在市国企改革和国资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统一谋划、统一协调下,分级负责,整体推进。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改革措施,审定改制工作方案,协调处理改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国企改革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市属企业改制方案的审核批复工作,对县(市、区)、市政府有关部门企业改制工作进行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是本辖区、本部门国企改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辖区、本部门有关企业改制的具体组织管理、综合协调、劳动保障、信访稳定等工作。
      强化考核。各县(市、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落实责任,确保改制任务顺利完成。市县属中小企业改制工作列为《政府工作报告》考核目标,年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县(市、区)、市政府部门领导班子年度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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