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资委党委下发实施意见,决定在全系统中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凡关系到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等在决策实施前,必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意见要求各处室、企业党委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第一责任”意识,坚持科学发展,民生为先,稳定为重,切实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必然程序,切实做到科学评估在前,有效预防在先。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
1、重大事项实施的合法性。一是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实施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是否与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有充足的政策、法律依据。二是重大事项实施的出台是否符合有关议事决策程序。
2、重大事项实施出台的合理性。一是是否体现“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执政理念,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二是是否得到大多数职工的理解和支持,是否兼顾了广大职工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反映如何。三是相关政策的落实是否到位,职工满意度如何。
3、重大事项实施的重要依据是否具备。一是是否经过合法的审批程序,实施方案是否完善。二是时间、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条件是否具备,实施方案是否具体、详实、配套措施是否完善、责任是否明确。
4、重大事项对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影响。一是项目是否会产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是否通过环保部门的鉴定。二是是否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是否经过安监部门的审批。三是是否做到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设施同设计、同施工、同运行。
5、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是否产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一是是否制定详细的宣传方案,职工的理解、配合、支持程度如何;二是实施方案是否把维护职工利益放在突出位置,对职工反映的热点问题有无解决办法。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点:一是企业产业结构政策性调整;二是重点工程及项目建设;三是特殊群体利益政策的落实;四是企业改革,包括:破产、改制、重组、资产处置等。
意见要求各处室、企业党委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第一责任”意识,坚持科学发展,民生为先,稳定为重,切实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必然程序,切实做到科学评估在前,有效预防在先。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
1、重大事项实施的合法性。一是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实施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是否与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有充足的政策、法律依据。二是重大事项实施的出台是否符合有关议事决策程序。
2、重大事项实施出台的合理性。一是是否体现“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执政理念,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二是是否得到大多数职工的理解和支持,是否兼顾了广大职工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反映如何。三是相关政策的落实是否到位,职工满意度如何。
3、重大事项实施的重要依据是否具备。一是是否经过合法的审批程序,实施方案是否完善。二是时间、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条件是否具备,实施方案是否具体、详实、配套措施是否完善、责任是否明确。
4、重大事项对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影响。一是项目是否会产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是否通过环保部门的鉴定。二是是否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是否经过安监部门的审批。三是是否做到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设施同设计、同施工、同运行。
5、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是否产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一是是否制定详细的宣传方案,职工的理解、配合、支持程度如何;二是实施方案是否把维护职工利益放在突出位置,对职工反映的热点问题有无解决办法。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点:一是企业产业结构政策性调整;二是重点工程及项目建设;三是特殊群体利益政策的落实;四是企业改革,包括:破产、改制、重组、资产处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