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成功举办好奥运会,确保奥运期间国资监管系统的安全稳定,市政府国资委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奥运会期间抓好安全稳定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制定了《奥运会期间安全稳定工作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对适用范围和适用原则都作了充分的说明,成立了以国资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奥运会期间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的任务和各成员处室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职责。同时为了确保在突发事件时第一时间启动预案,针对不同情况制定了详细具体的响应措施,在车辆上进行了定人、定车、定位,在经费的使用上也进行了必要的准备。为了保障预案的有效落实,应急预案中设定了责任追究,明确国资委主要领导和各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法人代表是奥运会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成员处室和各企业的相关部门是本部门安全稳定的第一责任人,对未落实责任制而发生突发事件、群体上访事件、安全保卫和安全生产事故以及应急处置不到位的要层层追究责任,将视其情节轻重,依规给予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